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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人说没有,且为了彰显对罗家平日里挺照顾有加的,无意间说了这么段话:
“换做一般人都办不到,就好像是常干的,身上要有那一套爬墙的家伙什。
不常干也是那种脚底下有点儿功夫的。
你想啊,我家狗都没叫。
我家狗要是听到动静叫起来,平日里,甭管啥时候,俺们家都会出来人看看。知道那对儿孤儿寡母不容易,这些年都习惯了。”
左撇子点下头:“麻烦了。那行,那我们先翻墙过去看看。”
……
左撇子打开房门,看到入眼的一幕,心就一紧。
灶房里的血迹格外明显。
而且能看出来,罗母曾被人拖拽着转移过地点,那血迹啊,是从灶房一路划着进屋,在大屋屋地中间还有一些凝固的血液。
他身后跟过来的朱兴安和常喜,见到这一幕情不自禁一叹:“唉。”
朱兴安心想:真正见到这些血了吧,就觉得银钱被偷好像没那么惨,他们老朱家和左家已经挺幸运了。
仨人进屋后,分别行动。
朱兴安去各屋查看迷香。
罗家也被人用过迷香,香灰的味道是一模一样的。
确定下来是同一伙人干的,而为啥罗母还受伤了呢?应该是看见那人了。
朱兴安本来有点兴奋,这说明如若真是附近几个村里的人干的,罗母只要醒了就能说出相貌。
却在来到灶房时,被常喜浇了一瓢凉水,常喜说:
“灶房这里没有香灰,应是罗母恰巧没中迷香,正在灶房里,不得不将她打伤。这人很大可能会蒙面。刚才林家不是说了嘛?搞不好身上带着爬墙的家伙什,怎么可能会忘记蒙脸。咱小打小闹干点儿坏事都会捂脸呢。所以别看罗母和他打过照面,估么没啥大用。”
常喜蹲在水缸后面,继续道:“不过,二哥,还是留下点儿痕迹了,你看,这鞋印。”
朱兴安急忙上前几步,看完和常喜差不多同时开口道:“这人长得又瘦又小吧。这要真是贼人的鞋印,他个头应该不高。”
朱兴安又兴奋了,个高的、或是像他这种中等个头的汉子不好找,个矮的可好找,一下子就能缩小范围。
常喜点头说:“是啊,我总感觉这就是贼人留下的。这口大水缸后面,你看看,高度能藏人,但水缸后面有个泥地坑,他应该是没注意到。又由于经常舀水,这坑里是湿的。整个右脚印全留下了,是完整的,不是那种大脚丫子踩一半留一半。”
为确定到底是不是贼人的。
朱兴安和常喜分头行动。
朱兴安爬上炕,炕上一堆被贼人翻乱的衣物,在那一堆乱七八糟里翻出罗婆子的一双鞋,去对照泥坑里鞋印的大小。担心怕是罗婆子自己的鞋印。
但这一对照,还真不是罗婆子的。
罗峻熙和左小麦不在家,和罗家来往的人,更是少得可怜。再说,谁来罗家做客,会站在水缸后面的夹空里。
而常喜正根据这鞋印的大小,开始挨屋乱窜,甚至一路撅着屁股查到了大门口。
鞋底沾了水、沾了泥,不可能立马就干,穿鞋走路会留下脚印。即便现在已经距离出事时过了几个时辰,但想必也会留下点儿痕迹。
还真让常喜找到了。
常喜说的话,基本还原了案发现场。
他告诉朱兴安:“指定是这位又瘦又小的贼人先进来的,林家狗没叫,是因为他能从大门旁边最高的外墙爬进来,他瘦小就能躲开竹签子。然后你看这脚印,他曾躲在大缸后面,将罗婶儿打伤后,又去开的大门将同伙放了进来。”
至于那人身高具体该到哪里,朱兴安先于常喜笃定道:“我感觉,比我媳妇高不出多少。还挺瘦。”
正在这时,左撇子也终于探查完所有书籍,一本带字的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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