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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思诚带着童谣去吃饭,小胖原本还想跟着当电灯泡,结果陆思诚掏出手机看了眼饭店位置说要步行十五分钟,小胖二话不说就开门进网咖了,走之前只留下一句:我要吃肉,记得给我买肉。
陆思诚作为队长就顺便担下了顺便给队里其他人叫外卖的责任。
小胖回到网咖位置上坐下,小瑞看了眼他问:“咱们队的队长和咱们队的闺女呢?”
小胖摆弄鼠标,面色淡定,演技一流:“吃饭去了。”
“哦,”小瑞想了想,总觉得哪里不对,“最近他俩怎么老单独行动啊?以前还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现在倒是和谐哈?”
小胖没回答,倒是旁边头也不抬地打游戏的陆岳,突然冷不丁冒出一句:“我要当叔叔了?”
小瑞一脸被雷劈的模样:“不好吧?逛街也能怀孕啊?”
陆岳:“你想想,能看上童谣那种乳臭味干的小姑娘的能是什么好东西,我哥是禽兽,人面兽心的。”
陆岳话一落,周围中国电信众人皆开始狂笑,每个人都充满了一种“队长不在讲他坏话好踏马开心”的智障愉悦感,只有稍微正义的明神抬脚踢了下陆岳的凳子提醒:“你和童谣一样大啊。”
陆岳闻言终于抬头,轻描淡写似的瞥了明神一眼:“我比较大。”
此时旁边的小胖已经像只鸭子似的笑了起来,老猫摇摇头表示你们这群老污师,明神用了五秒才反应过来陆岳这是在开黄腔,一个记录版拍他头上将他微微偏转的脑袋拍了回去:“扣工资。”
网咖内一片和谐。
从头到尾只有贪狼缩在角落里,也没打游戏,只是拿着手机不知道在和谁发微信,每发完一句就删掉聊天记录。
这边。
陆思诚牵着童谣,时不时琢磨着一件事:他总觉得就在刚才他认真工作、暂时没看住他家中单的那么短短半个小时里,他家中单好像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至少放之前,两人走在大街上让童谣主动把自己的手塞进他手里这种事万年难得一回。
童谣刚才在网咖外面那人来人往的地方突如其来的地往他怀里钻已经算是突如其来的惊喜;结果后脚送走了胖子,两人刚往外走两步,他感觉到自己的手被一只小手捏住,软的像是没骨头的手指拼命往他指缝里挤……
陆思诚当时有点懵。
还以为自己会错意,低下头正想问童谣你搞什么,结果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对视上一双黑亮的眼,他家中单眼巴巴地看着他小声问:“你不要牵手吗?”
陆思诚当时只觉得呼吸一窒,腿有些站不住,满脑子都是:想当街犯罪。
他要。
当然要。
沉舟侧畔千帆过,小阴沟里怒翻船。
大马路上他内心几乎是喜极而泣的,恨不得当场哭成个一米八五的孩子。
而陆思诚也是贱,见旁边那人乖乖任由自己牵着走在身边,就忍不住想要逗她:“大白天的在大街上,你这么牵着我不怕被人看见了?”
童谣原本正埋头快走,拼命跟上陆思诚的步伐,连喘气都得抓紧时间,这会儿听见他说话也没心思跟他瞎扯,抬起头理直气壮地说:“这是厦门,又不是上海,被看见的几率能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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