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狍子,陈天赐前十次的猎杀对象,无一例外,全部都是狍子。
至于理由也十分的简单清楚。
因为狍子猎杀起来比较的简单,而且他们的体重又是刚刚好满足了【极限进化系统】的最低重量标准的。
所以他们就成了陈天赐在磨砺自己捕猎技巧同时增加进化点数的最佳对象。
因为并非是单纯的为了杀戮而杀戮。
陈天赐也明白野外的猎物是绝对不能够这么乱来的,那样子是极大都破坏生物圈的平衡稳定。
所以只有在肚子饿的时候,他才会选择捕杀。
而现在,这头一百多公斤的母野猪,则是陈天赐真正意义第一个百斤的中型猎物。
“试试看吧,第一次捕猎这总中型猎物,到底轻不轻松。”
反正陈天赐是看了许多次虎妈大橘不捕杀体重只是比她稍微轻了一些的野猪。
但成功率真的并不高。
用那种看似科学,但真的感受起来比较的模糊没有什么概念的百分之5来说,实在是缺少了一些实际感。
就这么说吧,虎妈大橘大概五次捕食中,能够有着一次是成功的。
当然了,
自然也是有着第一次就捕猎成功,而且这样子的例子也都是不少的。
但终归的数据之下所得到的大概就是五六次里有着一次成功这样子的情况吧。
“一定会抓住你的!”
未战先怯可不是一个好的心态,陈天赐可不要还没有开始捕猎,就想着自己或许有着什么样的理由会失败。
而是要抱着绝对自信的态度,来看待自己的捕猎行动。
小心翼翼都将脚放在雪地又收了起来,每一次踩下去发出积雪被压实之后的那种咯吱声的时候,陈天赐的心也都跟着颤了一下。
“呼噜噜”
母猪依旧是没有发现靠近着它的陈天赐,雪地之下已经慢慢都冒了出来的嫩绿的植被根茎是真的好吃。
好吃到了让它暂时没有什么心情去顾虑身旁的事情。
作为群居性的动物,野猪一旦和整个族群在一起的时候,警惕性会一定程度松懈下来。
绝对是不如它们落单的时候那种时时刻刻都保持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态,甚至是在面对着老虎的时候,都敢于一搏高下,寻得一线生机。
所以,东北虎一般都是喜欢猎捕群落中的野猪。
而且这些野猪在同伴被抓住之后,也是绝对不会出手帮忙的。
这或许就是为了避免肉食动物被饿死,所以自然界所指定的一种硬性规定。
少有动物会想着办法来打破这种规定。
肉食动物就是借着这种方式,才能够维持着生物系统中的平衡,保证自然界的稳定运转下去。
唯独出了人类这种超乎了自然界意料之外的杂食动物。
洪荒:我接引立誓为最强佛祖 开局签到村正,平步青云异姓王 武侠之魔君花无缺 重生后魔尊成了病娇娘子 在西游当国师 看小说的下场 废土收藏家 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 时空门之殖民建安 我在异界修仙 被狼群养大的我被直播了 天价宝贝:101次枕边书 快穿之十佳好孩子 时光她清浅绵长 替嫁后在厉少怀中肆意撒娇 三国:我不是吕布 梦醒之前留下来 穿成恶毒女配后被追妻火葬场 影帝又吃醋了把我按在怀里亲 女神给我生了龙凤胎
榕城一中新来了个转学生,此人长着一张标准的小白脸,瘦,白,帅,而且性格软弱,用旁人的话来说是个能激起人保护欲的小可怜。晏淮之也是这么认为,直到他亲眼看见小白脸把一米八几的校霸过肩摔到昏迷,那股子狠辣劲儿让他刮目相看。隔天小白脸搬进了他的寝室。第一天,他发现小白脸躲在阳台抽烟。第二天,他发现小白脸居然是个能轻易盗取学校内部机密的黑客高手。第三天,他发现小白脸能以一敌十,柜子里还藏着跆拳道黑带四段的黑腰带。很久以后,晏淮之以为自己已经把小白脸的秘密扒了个干净,并建立深厚的革命友谊时,小白脸因为肚子痛半夜进了医院,医生诊断完毕,如果您喜欢大佬他负责貌美如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当主角羡慕小说中的修炼而在没人指点的情况下修炼,走火入魔,却因祸得福从而精神变异在主角昏过去的时候开始了极限压缩,从而得到了一个属于主角自己的精神空间建设自己的精神空间,引领人类走向宇宙,...
在娱记行业讨生活的丛欣,因得罪影界大佬失了业。经朋友介绍,给明星当助理,谁知明星却是那位大佬。脾气火爆,报复心强的大佬,变着法折磨她,端茶倒水,洗衣做饭,充当司机不说,还要二十四小时随身伺候。为了钱,丛欣心里扎他小人,面上却谄媚不止。落在大佬眼里,认为她是喜欢他喜欢到不行。某天,看到她为别的男人情伤,大佬怒了,质问,你喜欢的不该是我吗?为何喜欢他?她又不是有病!如果您喜欢不想跟大佬谈恋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正经自律修仙?那能叫修仙吗?那只能叫蹉跎岁月!下贱!魔修三年入门,五年小成,还没有那么多清规戒律,不知道多安逸!被星络仙门抓回山门前的三个小时,刚到大厌国的白锦充满骄傲的说道。如果您喜欢我白锦一身正气,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中二青年江合,带着黑暗火花意外来的迪迦世界的故事!如果您喜欢迪迦奥特曼之黑暗迪迦临诸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